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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与幼女聊天后同居 青岛17岁中学生触犯刑律
日期:2004年10月1日 作者: 人气: 查看:[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]

    中广网济南9月30日消息(记者桂园 通讯员富斌)上网聊天结识网友,明知是幼女仍与其同居。近日,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    现年17周岁的被告人陆某某是青岛某学校的学生,二00四年三月份,通过上网聊天,认识了临沂女孩刘某某,经过一定时期的了解,两人约定由陆某某到临沂与刘见面,陆某某到了临沂后,又将刘某某从临沂带到我市。从二00四年五月至二00四年六月,两人分别在本市芝泉路某旅馆以及本市四方、台东等地的旅馆内同居,陆某某明知刘某某未满十四周岁属于未成年幼女,仍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达十余次,触犯了刑律,最终陆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将受到法律的追究。

    网上交友已经成为时下一种时尚,网友见面的现象也屡见不鲜。在这一环境下,与此有关的犯罪也随之出现。提醒大家在上网交友时,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做出违背道德乃至违法行为而抱憾终生。

(出处:163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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